2018-09-28 12:42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警大副教授賴擁連今天在立法院一場有關獄政人權的座談會中表示,
近10年來,大法官陸續作出有關監獄人權的8號解釋,揭示人權是普世
價值,強調不管是被告或受刑人,除因人身自由遭暫時剝奪外,仍享有
與一般國人的基本人權。
立法院上午舉行「從人權兩公約談我國受刑人處遇條件的現況與建議座
談會」,邀請法務部、矯正署官員以及警大副教授賴擁連、東吳大學副
教授胡博硯等人與談。
賴擁連表示,大法官釋字第677、681、691號解釋是處理憲法第8條
人身自由權的問題,釋字第756號解釋是主張受刑人擁有表現自由與通
訊自由的問題,換言之,從大法官解釋已從程序正義進入實體正義的
境界, 756號解釋更是監獄人權保障的第一步。
賴擁連說,美國1987年聯邦最高法院大官的判例,明確提及美國監獄
原則上不得限制受刑人入獄前的專業與職業活動,並且不得檢視受刑人
自監獄寄出的信件。
他說,美國德州矯正單位因為受刑人舍房的溫度超過28度而被告,後
續中級法院以監獄未能改善監禁環境判決矯正單位敗訴;美國新建的
30所新監獄開始裝置冷氣,以台灣的輿論氛圍來看不可思議,但誰能
說未來20年不可能發生。
前矯正署長吳憲璋提供書面資料,指自己從事監獄工作「領薪水坐牢」
42年,強調「救一個受刑人就是救一個家族」,吳認為,監獄超收
嚴重,雖然法務部力推一人一床政策,但真正的問題不是床,最好的刑
事政策就是社會政策,要降低犯罪,防止再犯,才能達到目標。
主持人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律師黃隆豐律師等人,都提到受刑人只
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是憲法基本人權保障的「棄民」,除因人身
自由遭剝奪外,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都應一併享有。
2.張錫銘求調薪 矯正署:監獄不血汗調薪再研究
2018-09-11 11:45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矯正署指出,受刑人勞作金牽涉到經濟景氣好壞、廠商利潤評估等,不
是獄政單位單方面說調就可以調,目前各監獄都有評價會議,會邀集勞
動力團體、民間企業和獄方管理人員評估。
對於20多年未調的勞作金,矯正署表示,會邀集各監所召開協調會,
商討勞作金問題,蒐集各方意見參考,再和法務部研商。
對監獄是血汗工廠的質疑,矯正署表示,監獄內工場所半從事簡單的手
工作業,如摺蓮花、做紙盒等,原因是有些工作必須使用到刀剪、利器
或鏍絲起子等工具,可能成為凶器,或受刑人偷藏,造成管理問題,所
以能引進的工作不多,單價也低,廠商的利潤也低,過去有多家廠商中
途解約,原因是利潤微薄,監獄多半是先求有再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