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比例原則」就怕!追拿犯人也要擔心法官;

警察辦案綁手綁腳!

(Etdoday新聞雲 2019年02月10日 20:45)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面對「鏡頭」(行車紀錄器、手機等)無所不在,有不少員

警認為,這些可以幫助佐證,對警方辦案有幫助,但追車,

若是有車禍發生,警方可能也會有連帶責任,常會有比例原

則的問題,導致某些基層認真執法,另一部分的員警則是卻

步的。

 

 

▲該不該追車或開槍,一直是基層員警執勤的窘境,深怕嫌疑人受傷,自己則

    吃不完兜著走。(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吳洪岳認為,基層的實務

工作中,追車隨時都在發生且屬必要的,只是追到什麼程度,

「路上巡邏看到闖紅燈等交通違規,不可能是我們叫駕駛人

回頭過來給我們盤查取締,肯定是我們追上前後,才會有示

意停車的機會」。

吳員補充提到,員警不敢持續追車,是因為法律、司法工作

者及社會氛圍,曾有太多不支持警察的案例與故事,警察在

評斷是否追緝(車)時,也有太多的風險及後續要顧忌及評

估,相對的,犯罪嫌疑人其實也明白這一點,因此問題來了,

到底追不追?吳員說,這輛車或這個人有沒有問題?有沒有

危險?如果沒有攔到人,如何查察?未有查察,從何查獲?

「過去也不太能隨意追車」資深江姓警員解釋,十幾年前也曾

發生過警方追緝犯嫌,最後犯嫌自撞車禍身亡,家屬要求賠償

的問題,「但當時資訊沒有那麼發達,證據不足,員警才沒

事,追拿嫌犯一定要量力而為,且考慮仔細,不然事後問題很

多」。

新北市中和區陳姓資深巡佐說明,「你要追車,必須考量很多

可能性,但變數太多,沒人知道那些不服取締或是不願接受盤

查的人,是通緝犯或只是闖紅燈心虛才跑,員警會希望能夠將

人攔下查清楚,但若是車禍發生,比例原則有時會變成害到基

層的關鍵」。

陳員補充,法官、檢察官,都是事後看駕車逃逸的人是否為

通緝犯還是普通違規民眾,若是前者,那辦案員警可能還有

機會全身而退,若為後者,警方吃不完兜著走」、「法律對

於警方執法、比例原則、警界使用的訂定都是概括性陳述,

但當事情發生了,法官跟檢察官都事後諸葛,明顯打擊警方

士氣」。

資深謝姓警員表示,一般警方追車,會以兩個紅綠燈為限,

若還未逮到人,會希望員警回程,透過密錄器追查車牌再行

告發。要顧到自身安全,硬追可能會導致自己或嫌犯受傷」。

謝員補充說,然而,要是都不追車,事後開單告發,再傳喚

人到案說明,乍看之下好像有保護到員警、用路人、嫌犯的

生命財產安全。但是,倘若嫌犯本身是通緝犯,怎麼可能乖

乖到案,若是嫌疑人藏毒藏鎗,便有充分的時間藏到其他地

方或是轉賣等,這樣的結果真的對社會是好的嗎?

吳洪岳說,某些警員,巡邏時避免麻煩,乾脆划手機打發時

間,看到可疑車輛就放掉,最多記車牌就等下班,如果越來

越多警察這樣做,那在民眾心中的地位只會更低!守法、乖

乖接受臨檢或取締的善良百姓不也就成了冤大頭?

 

▼警員吳洪岳。(圖/記者陳雕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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