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所」因超收?籲請院.檢審慎評估羈押!監院:僭越機關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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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因超收?籲請院.檢審慎評估羈押!監院:僭越機關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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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因超收籲請院.檢審慎評估羈押!監院:僭越機關權責 。

                  (2022-01-13 聯合報 / 記者蔡晉宇/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看守所因超收現象嚴重,在2020年11月底致函大台北地區6院檢,籲請審慎評

羈押被告聲請及裁定禁止接見之人數。監察院昨通過監委林國明、王麗珍提出之調

報告,認為已僭越機關權責,且極易使人誤解或產生不當聯想,應檢討避免類此行

傷害司法公正與審判獨立,並函請矯正署應針對部分都會區仍有超收現象之矯正機

關,一併檢討。

    查案監委表示,台北看守所該行文作法,已僭越機關權責,有侵越審判權獨立行使

之虞。另對照該函發出後,次月出所被告總人數即較前月增加27人;且據法務部表示,

經統計,台北看守所該函發出後,受文之各地檢署聲請羈押件數減少,裁定羈押禁見

被告獲准交保件數增加,此狀況極易使人誤解或產生不當聯想。

    查案監委指出,關於刑事被告是否應受羈押,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之要件審酌認定,

且偵查中檢察官對於是否聲請羈押被告,並不會考量看守所的容納人數,而是完全依照

刑事訴訟法有關羈押之要件,及必要性予以審酌決定。

台北看守所之行文,將非屬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於聲請或裁定羈押被告禁見處分時,

需考量之看守所是否超額收容情事,顯有違失。

    查案監委另表示,全國矯正機關整體而言,自2020年底以來固然已無超收情事,但

台中、台南、高雄等都會區個別矯正機關則仍有超額收容之情形,尤以兼辦看守所業務

之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最為嚴重,應一併檢討,妥為規畫因應處理對策。

                  (刑事訴訟 法務部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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