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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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監所法規之規定男性監獄長官可入女監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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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好奇 日期:2012-11-16 14: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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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理論上,女性主管>管理女犯,但遇到男性主管進入查勤,是否需要女性工作人員陪同?反之,在男監>遇到女性主管進入查勤,是否需要男性工作人員陪同?
回 應:異言 日期:2014-05-24 20:49:08
1F

所云;女性主管>管理女犯,但遇到男性主管欲進入女監查勤,是否需要女性工作人員陪同?反之,在男監>遇到女性主管欲進入男監區查勤,是否需要男性工作人員陪同?在工作實務運作下,男女畢竟有別,特別是在兩性平等之奧妙關係下,常有力不從心之現象,例如據2014-05-18/聯合報/A8版,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法務部想補足監所戒護人力,擬招考男女管理員一百七十人、廿六人,考選部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認為男女比率懸殊,要求女生多錄取六人、男生減六人;矯正署希望性平會考量監所特殊工作內容未獲理會,急得跳腳說:「難道派女管理員對脫光男收容人安全檢查?」
該報導指出>矯正署認為;目前全國監獄男收容人占百分之九十二,女收容人百分之八,男女管理員人數才會如此懸殊,「不是性別歧視,是基於實際工作需要。」法務部表示;考選部性平會要求該部自行調整戒護人員配置,以後再慢慢補回不足員額,但預計招考的一百九十七名監所管理員,原規劃到第一線直接面對收容人,少六名男管理員、多六名女管理員,會造成戒護人力配置失衡;硬把女管理員派到男監擔任戒護工作,出了事誰負責?
該報導復云;曾經待過北、中、南多個看守所與男監十三年的資深男管理員「鬱卒」說,管理員工作就是全天緊跟收容人,監看洗澡、吃藥,摸全身做安全檢查,所以要同性別管理員才方便,異性管理員做這些事一定出事;他就曾看過男收容人到醫務室時,忍不住騷擾女護士的狀況。他認為,如果為了男女平權而派女管理員戒護男收容人,女管理員可能做不到幾個月就離職,形成考試、人力訓練雙重浪費。---------。
唉!唉!理論與實務,畢竟是兩回事,官大學問好,徒喚奈何?
回 應:奈何 日期:2012-12-16 11:59:04
2F
上揭問題;理論上是不會錯,但實務上是--有些現實問題,職場上之生態

環境,是無法去改變的!所謂(立法從嚴,執法從寬),不是嗎?
回 應:吳正坤助理教授 日期:2012-11-16 15:13:33
3F
對於男性監獄長官是否可入女監查勤之間題;依照「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33條之規定:「女監警衛、戒護、檢查、管理、作業、教化、考核等工作、由女性職員擔任。外圍之崗哨、巡邏及警備工作,由戒護單位派員負責。監獄設有女監者,除典獄長及醫務人員外,其他男性職員不得擅入,其因執行職務之必要者,應有女性職員陪同。」
所以說;男性主管或男性同仁欲進入女監區查勤或其他公務之處理,除機關首長及醫務人員外,其他男性職員,原則上是不可進入,但因職責上,有執行特別公務之必要者,應有女性職員陪同,始可進入。
至於在男監>遇到女性主管欲進入查勤,是否需要男性工作人員陪同?雖法無明確規定,但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33條之立法精神,宜相對比照之。
另該法條云:「外圍之崗哨、巡邏及警備工作,由戒護單位派員負責。----」,雖然法理上亦應為女性同仁較宜,惟實務上,容有男性支援其外圍之崗哨、巡邏及警備工作等勤務者,可以爰「因執行職務之必要者」之例外,加以「擴大解釋」,而權宜之。其他之第一線有直接接觸到異性者之勤務崗位,則應迥避之,以符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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