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王先生
日期:2017-11-14 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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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傷害致死案未滿18歲之前犯的判刑5年10個月,
現在判刑確定已經滿20歲了!
想請問:(一)執行地方在哪裡。
(二)提報假釋大概關多少才能提報
(三)少年能申請去外役監嗎
回 應:老夫
日期:2017-11-15 07:23:20
1F
外役監獄收容人之優惠處遇;除假釋核准率高且較寬鬆外,也因其「飲補費」之提撥較一般監獄多出10%;收容人伙食也較一般監獄之三菜一湯,多一道菜為四菜一湯,復可定期「返家探視」暨允其配偶到監獄附設之「懇親眷舍」與之共同生活數日,且其縮短刑期如上揭;比一般監獄優惠;依外役監條例第四條規定:受刑人經遴選至外役監執行者,除到監之當月,仍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28條之一之規定辦理縮短刑期外,自到監之翌月起,每執行一個月,有上揭各款之優惠規定,縮短其刑期!
所以,它是沒有圍牆的「開放性矯治處遇」之「中間處遇監獄」措施,俾讓收容人更自由、更能接進社會生活型態,早日更生,為歐美先進民主國家所讚揚的刑事政策!
回 應:老夫
日期:2017-11-15 07:10:12
2F
請問:如果在成人監獄裡面執行,
這樣可以提報外役監獄嗎?
提報後至外役監獄後一樣
是三分之一提報假釋嗎?
答:
目前全台有7個外役監獄,3個是獨立的「外役監獄」,4個是附設在監所內的「外役分監」:
台南市 – 明德外役監獄
花蓮縣 – 自強外役監獄
桃園市 – 八德外役監獄
台東縣 – 台東監獄 武陵外役分監
(2011年改隸更名為法務部矯正署台東戒治所)
台中市 – 台中監獄外役分監
台中女子監獄外役分監
屏東縣 – 屏東監獄外役分監
各監獄受刑人中,除毒品犯暨累犯外,符合下列規定的,就能遴選到外役監服刑:
有悛悔實據且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者
服有期徒刑超過二個月以上者
服刑累進處遇到一定分數者(刑期7年以下,或刑期逾7年、未滿15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 ,或刑期15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無期徒刑累進處遇應進至第一級)
「外役監條例」「第14條(縮短刑期之規定)受刑人經遴選至外役監執行者,除到監之當月,仍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28條之一之規定辦理縮短刑期外,自到監之翌月起,每執行一個月,依下列各款之規定,縮短其刑期:
一、第四級或未編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四日。
二、第三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八日。
三、第二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十二日。
四、第一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十六日。
上揭除每月縮短刑期外,成人監獄,是需經刑期縮短後之逾二分之一
,累進處遇二級(含一級)即可提報假釋!
回 應:王先生
日期:2017-11-14 08:12:20
3F
請問:如果在成人監獄裡面執行,
這樣可以提報外役監獄嗎?
提報後至外役監獄後一樣
是三分之一提報假釋嗎?
回 應:老夫
日期:2017-11-14 07:05:45
4F
問:傷害致死案未滿18歲之前犯的判刑5年10個月,現在判刑確定已經
滿20歲了!
想請問:(一).執行地方在哪裡。
(二).提報假釋大概關多少才能提報
(三).少年能申請去外役監嗎
答:
(一).執行地方在哪裡?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
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
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所以依上揭法律規定,其執行地方是在有管轄權檢察署檢察官之所轄監獄執行。
(二).提報假釋大概關多少才能提報?
答: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第一項之規定:「少年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七年後,有期徒刑逾執行期三分之一後,得予假釋。」所犯5年10個月刑期之三分之一;提報假釋大概關接近2年,才能提報假釋。
(三).答:依法規定;少年不能申請去外役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