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H
日期:2018-01-28 08: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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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7天見一次
是要7天才能見嗎?
還是一個禮拜就重新計算呢?
如果2月3號接見了
2月8號 ,2月14號 這樣可以嗎?
回 應:KKK
日期:2018-01-28 11:03:07
1F
受刑人每7天接見一次,那就是四級受刑人.
而7天當中第一天為星期日,最後一天為星期六,在這7天當中任選一天就可以了.
2月3日為星期六,為假日,不開放接見.2月4日為每月的第一個星期日,可以接見.如果2月4日去接見,那下次為2月12日以後,如果2月8或9日去,那下次也是2月12日以後.注意,春節有幾天是不開放接見的,可至要去的監所網站查詢.
注意,四級受刑人朋友不能見,若為勒戒者,只限直系血親和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