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家屬
日期:2018-04-24 23: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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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弟之前被判刑兩年八個月,服刑了兩年假釋出獄,保護管束八個月才假釋期滿,但服刑中有另案未判決,一直到了假釋出獄後三個月才判刑確定寄通知書說要執行七個月有期徒刑,想請問以下問題
1.
入監之後是否可以要回之前服刑的分數
2.
假釋中執行假釋前的另案,是否也可以申請應定執行刑
3.
入監執行後如可要回之前服刑的分數與以前執行過的刑期,那多久可以再申請假釋?
4.
發監執行書是台北市地檢署,會發監到哪個監獄執行,戶籍在新北市是否可以要求在土城的台北看守所執行,如可以需要準備甚麼證明文件
5.
我有聽過假釋後一年內的刑期可以申請把另案合併在在目前的假釋延長保護管束,如果有需要具備甚麼樣的要件
6.
有看過單一酒駕判例刑期超過六個月在一年以內有期徒刑,但有成功申請易科罰金,不知是否可以申請易科罰金
以上問題需要貴協會疑難解答一下 感激不盡
回 應:網管
日期:2018-05-05 10:29:30
1F
本案請逕詢所服刑之監獄,因本會非矯正實務機關,且本案所繫之教
誨師較得瞭解第一手資訊,抱歉!無從答覆汝之矯正處遇實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