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李佳芬
日期:2019-09-28 16:04:23
瀏覽:503
回覆:4
Q
我是一位全職媽媽,但我跟我老公因交往期間,他出了車禍,沒有酒駕沒有肇事逃逸更沒有吸毒,而撞到了一個八十幾歲的老婦女,到醫院已死亡了,而家屬已拿到了第三者責任險200百萬,還獅子大開口向我老公索賠630萬,但我老公經濟上沒辦法,因為我老公還有我跟小孩子及先生的阿嬤要養,那法官是判刑過失致死,判刑一年,而我老公之前有前科,那我想請問一下,一定要關滿一年的刑期嗎?那是否可以申請假釋,又或者表現好可否提早出獄呢?謝謝
回 應:KKK
日期:2019-09-28 22:20:41
1F
之前有前科,如果是5年內再犯的話就是累犯,縮刑天數就會減少。
實際以所拿分數為準。
回 應:KKK
日期:2019-09-28 22:12:26
2F
選總統不會有所謂赦免幾天,也沒有所謂會客寄信會加分的事。
回 應:李佳芬
日期:2019-09-28 20:28:39
3F
那再請問一下,如果遇到了明年選總統時,是否會赦免幾天呢?我聽說會客跟寄信都會加分數
回 應:KKK
日期:2019-09-28 18:27:37
4F
刑期一年,只要不違規,正常拿分,達到假釋提報條件,獄方自然會提報假釋。
還有,達到縮刑天數分數,也可以減少天數,不違規的話,可減少大約二十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