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果果
日期:2020-09-13 19: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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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3
Q
想請教一下,男友目前因刑入獄,他希望我去辦理同居證明,
我要準備什麼資料嗎??如果可以請詳細的解答一下,謝謝
回 應:ngocha
日期:2020-11-02 18:32:28
1F
請問要寄同居證明跟甚麼資料給受刑人打報告。
回 應:果果
日期:2020-09-20 00:35:54
2F
感謝您的回覆
回 應:網管
日期:2020-09-14 05:24:33
3F
甲、同居人可以家屬身分與收容人接見嗎?
答:
一、所稱家屬係依民法第1123條規定,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屬家屬。雖非親
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二、證明家屬關係,應提出足資證明之文件或由機關以調查資料認定。
三、民眾如以收容人家屬身分前往矯正機關申辦接見,可檢具國民身分證或戶籍
資料、雙方家長切結證明、同戶籍之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其他可資證
明之文件等,作為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機關認定雙方關係後,即可以
家屬身分辦理接見。
乙、申請同居人接見(同居人與收容人雙方皆無配偶者)需備有以下文件親櫃辦理接見:
一、同戶籍 : 須出示同居人身分證正本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二、不同戶籍 :
(1)同居人身分證正本。
(2)收容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3)村里長證明(需蓋里長大小章)或雙方家長同意書(附雙方家長戶籍謄本)。
丙、同居證明之範例如下:
男方xxx(身份證號:xxxxxxxx民國xx年xx月xx日生)
於民國xx年xx月起與女方xxx(身份證號:xxxxxxxx民國xx年xx月xx日生)
同居住在(住址:xxxxxxxxxxxxxxxxx)到現在
特立此證明之
(xx市xx里)里長蓋章:
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