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矯正協會與警察大學合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強化重視學術研究倫理,改變不當掛名文化
建構研討會及期刊投稿人貢獻度之審查機制
本會與中央警察大學於107年6月11日合作辦理「2018犯罪防治與研究倫理國際學術研討會」,會中有來自美國多位華人犯罪學者及國內學者專家,開幕典禮本會林理事長指示邱監事代表與會,本會致詞時除表達感謝之意外,強調要重視學術研究倫理,改變不當掛名文化,更呼籲進一步建構研討會及專業期刊稿件多位署名作者貢獻度之審查機制,由於會場致詞以簡短方式進行,以下是致詞稿完整內容,敬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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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刁校長、法務部陳政務次長、矯正署黃副署長、章副理事長、各位貴賓各位先進,大家好: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很榮幸能參與「2018犯罪防治與研究倫理國際學術研討會」,本會林政宏理事長因人在花蓮有事無法來參加這次盛會,指派我代表與會,林理事長囑我向各位先進貴賓表達誠摯問候之意。
犯罪矯正協會是一個比較實務取向的社團法人,本會關心的區塊主要是在矯正人員工作及收容人輔導扶助事項,但本會也深切知道,學術研究是引領實務發展的重要指標,多年來一直持續參與各項犯罪防治學術活動,特別是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不僅是作為臺灣犯罪學研究的發源地,人才濟濟,90年代後期開枝散葉,在臺灣南北各地,引領犯罪學及刑事政策的研究發展,都扮演舉足輕重的地位,也獲得社會各界的肯定。
今天的研討會,特別有意義的地方在於研究倫理議題,其實,本會也有感於過去,在去(106)年,知名大學爆發學術研究倫理的問題,包括不當抄襲及不當掛名,在國內外媒體上披露後,對於學術界造成很大的傷害,特別是在多位作者署名的研究論文,尤其是第一作者是否對論文具有真正的實質貢獻,引發許多討論。這一年來,本會關注的焦點,主要是集中在權力結構不對等下,研究生和教授的共同作者排序? 因此,從去年5月份開始,本會針對合作辦理的研討會,都會請主辦單位,希望能針對多名作者署名者,應具體以書面說明個別作者研究貢獻和分工內容,以確認作者是否名副其實,特別是第一作者。本會認為在臺灣學術研究社群,這是開始的一步,雖是小小的一步,卻也是很重要的一步。
科技部在學術倫理規範上,特別臚列不當掛名情形,特別是針對所謂「榮譽作者」(honorary authors),掛名作者、人情作者,指對論文沒有實質貢獻,卻因聲譽、地位而禮貌地被列名作者的人,尤其是第一作者。此外,包括經費提供者、部門主管、編修或校對論文、或為一般事務管理,或技術諮詢或操作,只能稱之為有貢獻,可以在謝誌表達感謝,卻不適宜作為作者。目前許多國際專業期刊已經開始實行嚴格的做法,以防止有不當掛名情形。例如,Nature 雜誌在作者投稿時,規定每個作者必須分別陳述對研究的貢獻和分工,以確保正確和妥當的署名;而也有許多專業期刊會在發表論文的同時,會附上各別作者貢獻等資訊,接受學術社群及外界讀者的檢驗。
在臺灣,即使是公務行政部門,非學術機構,對於不當掛名的現象,也已經有所反思、有所覺醒,如果是一般行政報告、業務報告、聲明稿或文稿等,機關首長是機關代表人,對外代表機關,以首長署名,本是理所當然,但如果是在機關從事符合學術要求的專題研究案或投稿發表期刊論文,就應該要符合撰稿人研究倫理的規範,不能僅因官階職位高低而揣摩迎合上意。近來個人即曾見聞過矯正機關一份相當出色的年度專題研究(非行政報告或業務報告),撰稿人有多名,但機關首長列為第一作者,在研究審查意見中,審查人即要求撰稿人作者的分工及貢獻應予說明,並指出不能僅因為是首長,綜理全機關事務,即禮貌性列為第一作者,這是不恰當的,也是有違研究倫理的,之後作者實際撰稿人也從善如流予以改正 。
相較於早期過去,不當的掛名文化,已經減少很多很多了,但如果用比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不當掛名是學術研究的偏差行為,也是可以成為犯罪防治研究主題。本會有這樣的深切期待,希望能「矯正」這樣可能潛在的偏差行為,我們會由衷地真切期待台灣學術研究圈,不管是自然科學或社會科學領域,都不要再發生這樣與求真求實的學術研究本質,背道而馳的現象了。
由衷感謝主辦單位警察大學的鼎力支持,本會希望透過這樣小小的一步,在合作辦理研討會的過程中,慢慢發揮影響力,不只是研討會發表的論文,期待未來在學術研究機構、大學院校,乃至於政府部門,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審查上也能納入這樣針對多位作者署名之貢獻度的投稿審查機制,最後敬祝此次研討會圓滿成功,各位貴賓先進身體健康 闔家平安 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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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大力支持,共襄盛舉,俾得圓滿實現本會任務,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