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軍警非法行刑清理罪犯的暴力行為,源自19世紀首支警察部隊成
立時主要功能即為處分拷打奴隸的背景。1970年至1980年軍政府時
期,軍警更將鎮壓、拷問甚至處決「敵人」的職責發揚光大。
21世紀的今天,巴西軍警用催淚瓦斯、胡椒噴霧槍和警棍對付上街示
威的群眾,更以私下行刑解決監獄設備陳舊人犯爆滿以及治安惡化的
撇步。不幸的是這卻被全國近半民眾所接受,默認為解決社會犯罪的
「必要之惡」。
2009年巴西「聯邦人權秘書處」全國民調中,高達43%的受訪者同意
問卷中的一句描述,那就是「只有死的罪犯,才是好的罪犯。」
司法部長Jose Eduardo Cardozo兩年前在聽證會時講出「是我的話,
我寧死也不願意到監獄服刑」的心裡話,詳實描繪出巴西監獄不但完
全失去管教罪犯的功能,反倒成為罪犯深造的場所。罪犯送入監獄,
不如將其「消失」來得省事。
里約州公安局的數據顯示,2007年至2013年間死在警察槍下的人數由
1330人降至402人,銳減70%;同期兇殺致死案件也由6133宗降至
4543宗,下降25%。「InSight Crime犯罪透視」分析,兇殺案例數據
明顯是捏造,因為同期失蹤人數由4641人增至6034人,包含應列入兇
殺致死的部分。
里約著名的公安暴力和人權問題專家卡諾指出,私下「清理」罪犯的
軍警每天就和屠夫一樣,做的是已經沒有反應的例行公事。暴力是控
制社會不可或缺的,而這些警察所作所為不但獲得民眾的支持,甚至
還有事實上的需要。
【2014-08-29/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