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綠能政策,雲林監獄全面裝設太陽能板,可為監獄所有房舍降溫
5度以上,節約能源,同時鑑於國內光電維運人員極度匱乏,也和虎
尾、中洲科大合作開辦國內第一個收容人光電維運技訓班,15名收容
人結訓,即便在監仍可外出工作且有薪資保障,達到「光電維運、訓用
合一」目標。
今天「太陽能光電設施落成啟用、維運技訓暨合作意向書簽署儀式」由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雲監典獄長林憲銘、力瑪光電科技總經理
許俊吉及法務部矯正署、勞動力發展署等單位共同主持。
林憲銘說,雲監房舍的屋頂8260平方公尺全面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
總裝置量999.46KWP可年產131萬度電量供360戶的年用電,佔約
雲林屋頂發電量的千分之一,幾乎是發電量最大的機關建築,不但產
電,還能為收容人舍房降溫5度以上,紓解悶熱,省約能源。
「不但產電將來還靠自己人維修!」林憲銘說,鑑於目前國內光電維
運技術人才極缺,也結合廠商技術,同步開辦太陽光電維運技能訓練
班,延聘虎尾及中州科大光電師資,提供產官學合一的光電學習環境,
獄方選了15名在1年內即將假釋或期滿出監且有基本學經歷的受刑人
接受11周培訓。
未來第一批光電維運人員除了可維修監獄的太陽能系統,即便刑期未滿,
仍出外出工作,林憲銘說,雲監將實施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方案,就是
讓收容人白天外出工作,晚上回監執行的自主監外作業,即便仍在服監
也可外出上班。
同時與力瑪簽署合作同意書,由該公司成立「光電系統維運工作班」,
結合中華民國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聘用結訓學員在監期間外出
從事維運工作,待未來刑滿出獄,再將收容人求職資料傳送光電公會
網站,讓各地同業廠商亦能優先聘僱。
「這是提供收容人就業的一大突破」檢察長鄭銘謙說,該方案更可讓更
多受刑人有機會工作而提早適應社會生活,進而更生自新機會,也讓政
府資源、企業人力需求及受刑人復歸等三方面達到整體連結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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