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趨勢,重視監所收容人投票權
內政部不能,也不應該再有任何藉口或托辭
應儘速推動修法增設有關不在籍投票之規範
時勢所趨,目前美國各州陸續重視監所收容人選舉權,本文即是美國伊利諾
州庫克郡看守所設置投票所讓收容人可以投下神聖一票,美國依利諾州庫克
郡監督選務工作主席David Orr指出: " 我相信每個有投票權的人都應該投
票。......這是一個人的尊嚴以及社會如何選擇對待那些坐牢的人。“
事實上,收容人因為身陷囹毌而被剝奪應有之投票權利,是不對的,尤其美
國監所收容人往往是窮人、黑人和拉丁美洲裔人,喪失選舉權,也等同政治
人物會放棄弱勢的少數族群,擴大美國社會的族群裂痕和相對剝奪感,對於
公民社會的發展是不利的。
在臺灣,監所環境設施落後,人力不足,要人沒人,要錢沒錢,夏季夜間眾
多收容人擠在狹窄舍房內,而戒護管理人員在舍房外汗流浹背;重視醫療權
益,外出醫院就醫要人戒護;倡議提高接見次數,同樣也需要有人戒護,血
汗壓榨加班是不人道的,對收容人的權益重視,同樣也要讓主政者在重視選
票下,更加關注現在監所人力問題及軟硬體的改善。
臺灣內政部月前召開不在籍投票公聽會,會中學者專家均疾呼儘速辦理修法
作業,但如今主管機關卻寂然無聲了,希望內政部不能再有任何藉口或托辭,
應深切體會時代趨勢,儘速推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修法作業,增設不在籍投
票規範,讓監所收容人可以在2020年大選投下神聖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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