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隨同入監 降成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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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隨同入監 降成1歲

受刑人子女照顧 江宜樺促研議

【2013/6/18 17:55】〔中央社〕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周碧瑟今天建議重視受刑人子女照顧,行政院長江宜樺請相關部會研議,日後專案報告。

江宜樺表示,涉及法務部矯正署與內政部兒童局等部會及監所空間、人力與經費不足等問題,請相關部會事前協商可能的規劃,並列入日後會議專案報告。

他說,子女無辜,不要因父母入監服刑而有不好的成長環境,這是兒童人權重要環節。

江宜樺表示,專案報告前,先請相關部會根據國內外學理經驗,研議幾歲嬰幼兒隨母入監較妥,或是否有緩衝年齡層,及受刑人子女於監所內與母同監及監所外社會福利機構照護等問題,如需編列經費,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配合。

江宜樺上午主持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聽取法務部「推動偵查階段杜絕刑求及不法取供、提升刑事鑑識水準及品質、擴大犯罪補償適用範圍並增加金額之3項司法改革」專案報告,及「國際人權專家『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後續辦理情形」。

江宜樺表示,偵查階段杜絕刑求及不法取供、提升刑事鑑識水準與品質、擴大犯罪被害補償適用範圍都屬刑事司法程序重要事項,政府力求改進,目前已有相當成效,但仍有努力空間。

他請法務部、國防部及內政部依法務部報告提出的可行具體方案積極研議辦理,保障刑事案件被告及被害人(家屬)人權。

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蘇友辰呼籲成立國家級刑事鑑識中心並隸屬行政院,江宜樺請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協助研議。

江宜樺聽取「國際人權專家『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後續辦理情形」報告後說,人權進步非一蹴可幾,也不是做到何種程度,就達到100分不用再努力;國際人權專家及國內民間社會提出的各項人權缺失事項,各主管機關應適時說明政府作為及規劃。

 

幼兒隨同入監 降成1歲

作者: 李明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1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李明賢╱台北報導】

法務部正研議調整女性受刑人年幼子女可隨同入監服刑相關規定,將幼兒陪同入監年齡從現行三歲調降成一歲。行政院長江宜樺也認同,強調子女是無辜的,不要因為父母入監服刑而有不好的成長環境,這是兒童人權的重要環節。

在考量受刑婦女的幼兒照顧事宜,法務部原本開放受刑人三歲以下子女若無適當照護時,受刑人可暫時攜帶子女入監,作為尋覓合適照顧人選或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接續照顧的過渡措施。不過政院昨召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卻有人權委員認為此舉會衝擊兒童權益。

與會官員轉述,人權委員先前曾入監探視受刑人嬰幼兒照護環境,認為三歲幼童已經懂事,在獄所環境恐不利於成長,因而建議調整受刑人子女陪同入監的年齡。

江宜樺表示,本案涉及法務部矯正署與內政部兒童局等部會,以及監所空間、人力與經費不足等問題,請相關部會就可能的規劃事前協商,並列入日後會議做專案報告。

http://tw.news.yahoo.com/幼兒隨同入監-降成1歲-213000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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