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
加載中... CHINESE CORRECTIONAL ASSOCIATION

偵結公告內容

回覆
發表人:CC 日期:2019-09-20 21:01:44
瀏覽:231 回覆:3
Q
請問~偵結公告上的“移送機關或告訴人”是指被該單位抓到嗎?之後會移到該單位的所在地嗎?例如:移送機關或告訴人是頭份分局,之後會移監至新竹嗎?
回 應:網管 日期:2019-09-21 07:58:33
1F
【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要點】
(民國99年04月12日修正)

一、為貫徹分監管理之精神並兼顧便民之需要,監獄受刑人之移監作業,
除法令別有規定外,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二、受刑人有下列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並符合第三款至第九款之規
定者,得檢具證明文件並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一)向執行監獄申請移
監。
(一)祖父母、父母、配偶或子女因重病或肢體障礙,領有全民健康保險
重大傷病證明或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不克遠途跋涉者。
(二)父母、配偶有年滿六十五歲或子女均未滿十二歲者。
(三)新收入監已逾三月或移入本監執行已逾一年者。
(四)申請移入之監獄與第一款、第二款所列配偶、親屬住居所同一地者

(五)最近一年內未曾違規者。
(六)殘餘刑期逾四個月者。
(七)依法不得假釋或假釋案未曾陳報法務部者。
(八)無其他案件在偵查審理中或徒刑、保安處分待執行者。
(九)無監獄行刑法第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或最近三個月內曾戒護住院之情
形者受刑人之配偶及親屬如逕向執行監獄提出申請,執行監獄應將
申請文件轉交該受刑人,依前項之規定申請辦理。
三、監獄應就移監申請案件進行初核,經審查符合第二點第一項之規定者
,應檢具移監申請書、受刑人名籍資料、初核合格名冊(如附件二)
及符合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之一之證明文件,按月陳報
法務部審核。
申請移監之案件,經審查不符合規定者,應附理由通知申請人。
四、法務部對監獄函報初核合格之移監申請案件,經審查符合下列各款規
定者,得核准移監:
(一)合於「法務部指定各監獄收容受刑人標準表」之規定。
(二)申請移入之監獄未嚴重超額者。
未符合前項移入監獄之收容標準或移入監獄已嚴重超額收容之申請案
件,法務部得依受刑人申請時之意願,逕核准就近移送所列配偶、親
屬住居所同一地區之監獄執行(如附件三)
五、監獄發現該監執行之受刑人,不符合該監收容標準或有其他特殊情事
,不宜在該監執行者,得列冊報請法務部移監。
經前項規定列冊報請法務部移送他監執行之受刑人,不受第二點第一
項第三款至第九款規定之限制。
依第一項規定移送他監執行之受刑人,不得再申請移回原監獄執行。
六、監獄於收容人數嚴重超額經報准移監時,遴選移監之受刑人須入監執
行逾一月且未持有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全國醫療服務卡,並應依照第
二點第一項第六款至第九款之規定辦理。
七、法務部得視各監獄收容之實際狀況機動調整移監;各機關遴選移監之
受刑人,仍應依照第二點第一項第七款至第九款之規定辦理。
八、監獄於辦理受刑人移監時應注意戒護安全,對於移監日期之天候應詳
加掌握。
九、監獄接獲法務部核准移監函後,應於一個月內辦理移監完畢,並將移
監名冊陳報法務部備查。
十、監獄點收他監移來之受刑人,發現有違反第二點第一項第六款至第九
款情形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違反第二點第一項第六款至第八款規定者,得予以拒收,請原移出
監提回後,由移入監獄以書面通知原移出監獄,並副知法務部。
(二)違反第二點第一項第九款規定者,應先行收監,施以適當治療,並
檢具公立醫院診斷證明陳報法務部核准後,由原移出監獄派員提回

十一、監獄對不得陳報移監之受刑人仍予列冊陳報或擅自拒收核准移監之
受刑人者,法務部得按實際情形,查明責任議處。

回 應:網管 日期:2019-09-21 07:47:10
2F
【法務部指定各監獄收容受刑人標準表】
(中華民國90年10月23日訂定)
臺灣臺北監獄
類別:重刑及普通初、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累、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
官指揮執行之男性受刑人。
三、兼收臺灣板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十年以
上之男性受刑人。
四、兼收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三年以上之男
性受刑人。
五、兼收外籍男性受刑人。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二七0六
說明:兼收之外籍受刑人應以專區收容方式辦理。
臺灣桃園監獄
類別:普通初、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未滿十年之累、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桃園、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十
年之男性受刑人。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一二七五
臺灣桃園女子監獄
類別:女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女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
官指揮執行之女性受刑人。
三、兼收臺灣桃園、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之女性受刑
人。
四、兼收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一年以上之女
性受刑人。
五、兼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一年以上之女
性受刑人。
六、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女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一0四0
臺灣新竹監獄
類別:普通累、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未滿十年之初、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一年以上之男
性受刑人。
三、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一六七八
臺灣臺中監獄
類別:重刑及普通累、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累、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指揮執行之男性受刑人。
三、兼收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五年以上之男
性受刑人。
四、兼收殘障受刑人。
五、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四二0二
說明:兼收之殘障受刑人應以專區收容方式辦理。
臺灣臺中女子監獄
類別:女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女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臺灣臺中、苗栗地方法院檢
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之女性受刑人。
三、兼收臺灣彰化、南投、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
一年六月以上之女性受刑人。
四、兼收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五年以上之女
性受刑人。
五、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女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一0四0
臺灣彰化監獄
類別:普通累、再犯及青年監獄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青年監獄收容標準之受刑人及刑期未滿十年之初、再犯男
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精神病之男性受刑人。
三、兼收肺病之男性受刑人。
四、兼收肺病之男性受感訓處分人及強制工作受處分人。
五、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二0九六
說明:
一、青年監獄之收容標準為:
(一)年齡為十八歲以上,二十五歲未滿之受刑人。
(二)所犯非殺人罪(不含過失致死)、重傷害、強強性交罪、強盜
罪、搶奪罪、海盜罪、恐嚇罪、擄人勒贖罪、懲治盜匪條例及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三)初犯或再犯。
(四)未另受保安處分之宣告或感訓處分。
(五)非精神耗弱或智能不足。
定期自各監獄將符合前述收容標準之受刑人移禁至該監。
二、兼收之精神病受刑人應以專區收容方式辦理。
三、兼收之肺病收容人應以專區收容方式辦理。
臺灣雲林監獄
類別:普通累、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未滿十年之累、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一0五七
臺灣雲林第二監獄
類別:普通累、再犯及接收調查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未滿十年之累、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之男性受刑人及刑
期未滿一年六月之女性受刑人。
三、兼收臺灣南投、彰化、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
一年六月以上之男性受刑人。
四、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一五五0
臺灣嘉義監獄
類別:重刑及普通累、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累、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二二五七
臺灣臺南監獄
類別:重刑及普通累、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累、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指揮執行之男性受刑人。
三、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二八六四
臺灣明德外役監獄
類別:外役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符合外役監條例規定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一年、拘役及易服勞役之男性監外作業受刑人。
核定容額按0.7坪/人:四六一
說明:兼收監外作業受刑人須為合於「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第
三條規定者。
臺灣高雄監獄
類別:重刑及普通累、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累、再犯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指揮執行之男性受刑人。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一六一0
臺灣高雄女子監獄
類別:女犯
一、以收容女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指揮執行之女性受刑人。
三、兼收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五年以上之女性受刑人。
四、兼收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一年以上之女
性受刑人。
五、兼收女性受感訓處分人及強制工作受處分人。
六、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女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一二六八
臺灣屏東監獄
類別:普通累、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未滿十年之累、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之男性受刑人。
三、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二一四六
臺灣臺東監獄
類別:普通毒品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五年以上,十年未滿之純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毒
品之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一年以上之受
刑人。
三、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受刑人。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三四五
臺灣武陵監獄
類別:普通初、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未滿五年之初、再犯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八九三
臺灣花蓮監獄
類別:重刑初犯(非毒品犯)
收容標準:
一、收容刑期十年以上非毒品犯之初犯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一年以上之受刑人。
三、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受刑人。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一一五一
臺灣自強外役監獄
類別:外役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符合外役監條例規定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一年、拘役及易服勞役之男性監外作業受刑人。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三六八
說明:兼收監外作業受刑人須為合於「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第
三條規定者。
臺灣宜蘭監獄
類別:重刑及普通累、再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累、再犯之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之受刑人。
三、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受刑人。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一八四五
臺灣基隆監獄
類別:普通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未滿三年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一年以上,三
年未滿之男性受刑人。
三、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按0.
7坪/人:三一六
臺灣澎湖監獄
類別:普通及重刑毒品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五年以上之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兼施用毒品之
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之受刑人。
三、兼收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受刑人。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一六三七
臺灣綠島監獄
類別:隔離犯
收容標準:
以收容各監獄難以矯治及須隔離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三六二
福建金門監獄
收容標準:
綜合收容。
核定容額按0.7坪/人:七二
說明:金門地區受刑人較少,暫不實施分監管理。
臺灣臺北監獄臺北分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五年之
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五年之初犯受刑人。
臺灣臺北監獄士林分監
收容標準:
以收容刑期未滿一年之受刑人為原則。
說明:刑期未滿一年之受刑人收容人數限於三十至五十名間,並以擔
任炊事、外清掃及外農等工作為限。
臺灣臺北監獄桃園分監
類別:病犯
收容標準:
專收容精神病之男、女性受刑人。
臺灣臺北監獄樂生分監
類別:病犯
收容標準:
專收容痲瘋病受刑人。
臺灣新竹監獄新竹分監
收容標準:
以收容刑期未滿一年之受刑人為原則。
說明:刑期未滿一年之受刑人收容人數限於三十至五十名間,並以擔
任炊事、外清掃及外農等工作為限。
臺灣臺中監獄苗栗分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五年之
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五年之初犯男性受刑人。
臺灣臺中監獄臺中分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五年之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五年之初犯受刑人。
臺灣臺中監獄南投分監
收容標準:
以收容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一年六月之
受刑人為原則。
臺灣臺中監獄草屯分監
類別:病犯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精神病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精神病之男性受感訓處分人及強制工作受處分人。
臺灣臺中女子監獄女子外役分監
類別:外役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符合外役監條例規定之女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一年、拘役及易服勞役之女性監外作業受刑人。
說明:兼收監外作業受刑人須為合於「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第
三條規定者。
臺灣彰化監獄彰化分監
收容標準:
以收容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一年六月之
受刑人為原則。
臺灣嘉義監獄鹿草分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一年六
月之男性受刑人及刑期未滿五年之女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容刑期未滿五年之初犯受刑人。
臺灣臺南監獄臺南分監
一、以收容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五年之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五年之初犯受刑人。
臺灣高雄監獄高雄分監
一、以收容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五年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五年之初犯受刑人。
臺灣屏東監獄竹田分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五年之
男性受刑人及刑期未滿一年之女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五年之初犯受刑人。
臺灣臺東監獄臺東分監
收容標準:
以收容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一年之受刑
人為原則。
臺灣臺東監獄泰源分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刑期十年以上之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兼施用毒品之
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保安處分刑前強制工作免予繼續執行或期滿後,接續執行竊
盜或贓物罪所處刑罰之男性受刑人。
臺灣臺東監獄岩灣分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執行感訓處分中借提執行徒刑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七年之男性受刑人。
臺灣臺東監獄東成分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執行感訓處分中借提執行徒刑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刑期未滿七年之男性受刑人。
臺灣花蓮監獄花蓮分監
收容標準:
以收容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
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一年之受刑人為原則。
臺灣基隆監獄基隆分監
收容標準:
以收容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執行刑期未滿一年之受刑
人為原則。
臺灣綠島監獄綠島分監
收容標準:
一、以收容保安處分刑前強制工作免予繼續執行或期滿後,接續執行
竊盜或贓物罪所處刑罰之男性受刑人為原則。
二、兼收臺灣綠島監獄移送完成考核之難以矯治受刑人。

回 應:網管 日期:2019-09-21 07:41:39
3F
移送機關或告訴人,經法院判決確定後,成年受刑人執行地點,原則係由案件繫屬檢察署依「法務部指定各監 獄收容受刑人標準表」指揮至所轄鄰近之矯正機關執行。如受刑人欲聲請至戶籍所在地矯正機關執行,得於執行前具狀向原指揮執行檢察署聲 請囑託他檢察署代為執行。

我要回覆

姓 名:
內 容:
驗證碼:

感謝您的支持!

本會為內政部登記合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接受捐款,並可憑據依法報稅。

懇請大力支持,共襄盛舉,俾得圓滿實現本會任務,不勝感激!

  • 游秘書
  • 02-23121965
  • 19745709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