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小恩
日期:2020-12-28 02: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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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你好:
請問受刑人為第四級又無親人可探視,其友人該如何申請如三等親之探視?以取代親人以鼓勵受刑人渡過矯正時期。
回 應:BB
日期:2020-12-31 02:26:25
1F
可就近找任一位現任立法委員服務處協助辦理「增加接見」。建議先電話尋問服務處,預約欲接見的日期。需本人親自辦理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你一個月只允許申請一次增加接見。
回 應:KKK
日期:2020-12-29 07:44:24
2F
沒有所謂朋友取代親人之事.朋友就是朋友.
如果朋友要接見四級刑人,只能至民代服務處請求協助辦理增加接見,
獄方准了即可接見.(不宜常辦)
三級後,只要沒違規,朋友便可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