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馮少雨
日期:2016-07-24 16: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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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想詢問:
1.一般監獄的懇親都在甚麼時候才有?
2.申請懇親的規定是? (ex:3級?服刑要滿多久?假如服刑要滿1年才能
參加,差1個月滿,這樣會通融嗎?
3.懇親的辦理流程是?
聽朋友說獄方會先打電話詢問親屬是否能夠參加,親屬確認後,獄方才
會寄信到親屬家中讓他填寫哪些人要參加
疑問:假如我不住在戶籍地,獄方寄信到戶籍地我也收不到信,這樣的
狀況下能夠向獄方報自己的住屋處的地址嗎?
回 應:馮少雨
日期:2016-08-01 21:50:06
1F
若我有辦理同居證明,他四級時我也能以親屬的身分會客,那是否我也符合懇親資格?
*你指的一些監所懇親人數太少是不是那些比較偏遠的監所?這樣的話北監是不是就不太可能放寬到3級?
回 應:KKK
日期:2016-07-25 21:22:31
2F
1>各監所懇親大都在春節,母親節,中秋節.
2>全國監所懇親的資格規定有所不同,但大都以二級及一級受刑人為
主,除非一些監所懇親人數太少,而放寬至三級或四級.但前題一定
要三個月內沒有違規記錄.
3>懇親對象大都以三親等以內親屬為準,另有規定除外.
符合懇親資格的受刑人而要參加者,會先寄表格給親屬填寫,在規定
時間內要寄回,以便整理統計.不管住在何處,都由受刑人寄回.大人
以2人或3人為限.
**以上是各監所大概規定,各監所另有規定除外.